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9〕96号)和《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7〕120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提出验收申请的省重大科技专项开展了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了公示,河南农业大学等单位承担的13个项目按要求完成了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内容,通过验收,省财政将根据有关文件正式下达验收后补助资金。
2020年6月29日